固始县纪委通报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8-05-08 10:35:33来源:中国大别山新闻网点击:

  近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组织相关人员对省审计移交的沙河铺镇等五个乡镇存在的6起脱贫攻坚精准识别问题进行核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通报。
 
  一、沙河铺镇姚营村存在贫困户家庭成员身份信息掌握不准确问题。2014年6月,姚营村群众祝泽云申请贫困户时,隐瞒了和其在同一户籍下的小女儿姚家伟是公办教师的事实。姚营村在贫困户识别过程中没有查清事实,致使姚家伟纳入贫困户。祝泽云户2015年底脱贫,但姚营村复核不严不细,仍然没有掌握姚家伟的身份情况,导致在2016年没有按照“识别前有硬伤应作剔除处理”的要求处理到位,且2017年间仍然没有掌握姚家伟的真实情况,造成不良后果。对此,姚营村“两委”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姚营村党支部书记钱勇刚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村责任组、驻村工作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驻村第一书记陶伟同志诫勉谈话处理,对村责任组组长李晟同志予以约谈。同时,沙河铺乡派出所于2018年4月18日违反有关规定对姚家伟进行分户,造成不良影响,县公安局对该所民警刘沛林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写出深刻检查。
 
  二、柳树店乡河湾村存在入户普查信息采集不准确问题。河湾村群众周景学2014年纳入贫困户,2015年脱贫。河湾村在贫困户信息采集时不认真不负责,导致信息采集不准确,在同一户籍下的周景学的女儿周冉2013年9月已招考为公办教师,但在信息采集表中基本信息栏显示为“务工”。且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对该问题进行核查时,村支部书记陈文启隐瞒事实,谎称周冉2013年已结婚,只是户口未外迁,但真实情况是周冉于2017年才结婚。对此,河湾村“两委”负有直接责任,给予河湾村党支部书记陈文启同志、村委会主任杨德英同志二人党内警告处分;村责任组、驻村工作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驻村第一书记徐如东同志诫勉谈话处理,对村责任组组长陶云友同志予以约谈。
 
  三、汪棚镇侯岗村存在贫困户人口识别不精准问题。侯岗村群众李树英2014年纳入贫困户,识别时档卡信息显示家庭人口数为1人,未脱贫。2017年11月,侯岗村在开展“开好村民小组评议会,夯实扶贫基础工作”活动中,经走访,发现李树英户口本上显示家庭成员为3人,分别为李树英、养女赵红及其女儿王梓琦。赵红已出嫁但户口未分开,遂认定该户为户内漏人,后经村民评议会将赵红及其女儿王梓琦补录进系统。但侯岗村“两委”、驻村工作队、村责任组工作不细不实,对李树英家真实情况掌握不准确,赵红于2012年9月已招考为公办教师,造成识别不精准问题。对此,侯岗村“两委”负有直接责任,给予侯岗村党支部书记梁礼国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村责任组、驻村工作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驻村第一书记刘明松同志诫勉谈话处理,对村责任组组长唐尚东同志予以约谈。
 
  四、南大桥乡陆桥村存在精准识别退出失职问题。陆桥村群众柯传友2014年纳入贫困户,2017年脱贫。柯传友的儿子柯涛1999年入伍后户口迁至南大桥乡街道,2001年退伍后安置在固始县水利局南干水管所工作,虽然没有正式上班,也没有领工资,一直在外务工,但单位一直给其缴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期间结婚两次,现有二个子女,2017年柯涛一家四口户口迁回陆桥村。2017年11月,柯传友以只有一个儿子且家庭困难为由要把柯涛一家纳入贫困户。陆桥村“两委”调查不细、事实掌握不准、工作不负责任,将柯涛一家四口按人口漏识录入系统;且2017年底,将柯传友一家六口整户脱贫退出,违反了“贫困人口当年识别当年不能退出”的硬性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对此,陆桥村“两委”负有直接责任,给予陆桥村党支部书记陈国文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村责任组、驻村工作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驻村第一书记熊祖光同志诫勉谈话处理,对村责任组组长胡继国同志予以约谈。
 
  五、泉河铺镇闫桥村、吴小庙村存在精准识别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闫桥村群众王学知2014年纳入贫困户,2015年脱贫。王学知的女儿王国蕾2006年招考为公办教师,2014年10月出嫁,2015年户口外迁,但系统中王国蕾仍显示为王学知户的家庭成员。且该问题2017年县信息系统比对时已经发现并反馈,但未及时整改不到位。对此,闫桥村“两委”负有直接责任,给予闫桥村党支部书记段昌金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村责任组、驻村工作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驻村第一书记程金刚同志诫勉谈话处理,对村责任组组长杨红军同志予以约谈。
 
  吴小庙村贫困户庞开海户家庭成员人口信息错误,庞开海媳妇实为王苗苗,但国办系统中错录为叶倩(泉河铺镇三官村人,公办教师)。且该问题2017年县信息系统比对时已经发现并反馈,但未及时整改不到位。对此,吴小庙村“两委”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吴小庙村党支部书记黄应勤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村责任组、驻村工作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时任驻村第一书记徐军伟同志诫勉谈话处理,对村责任组组长饶培华同志予以约谈。
 
  通报指出,上述案例的发生暴露出在脱贫攻坚精准识别工作中,部分党员干部存在作风不细不实、责任心不强、政策掌握不到位,帮扶过程中发现不了问题,或发现问题后不敏感、不整改、执行程序不严格等问题。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针对问题、举一反三,结合正在开展的“满意村”创建活动,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档卡信息,特别是家庭成员信息进行再校正、再核准,确保不疏不漏不错,进一步夯实扶贫工作基础,为全县顺利实现脱贫摘帽提供有力保障。
 
  编辑: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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